軌道式龍門吊安全操作規程是保障設備運行與人員安全的核心依據,需圍繞操作全流程建立標準化管控體系。以下從作業前檢查、操作規范、異常處置及維護要求四方面展開:

一、作業前全面檢查
設備狀態確認
檢查鋼絲繩斷絲數(一個捻距內≤10%)、直徑磨損量(≤7%)及潤滑狀態,吊鉤防脫裝置需靈活有效。制動器間隙調整至 0.5-1mm,測試制動距離(滿載≤0.5m),確保限位開關觸發后 0.5 秒內停機。主梁焊縫及支腿連接螺栓需無裂紋、無松動,采用超聲波探傷(GB/T 11345 標準)檢測關鍵部位。
軌道系統檢查
軌道基礎沉降量需≤30mm,軌面高低差≤3mm/10m,接縫寬度 1-2mm(寒冷地區 4-6mm),壓板螺栓緊固扭矩≥300N?m。檢查防風錨定裝置夾緊力(≥50 噸)與風速儀聯動功能(≥20m/s 時自動觸發制動)。
電氣與安全裝置
電源電纜絕緣電阻≥0.5MΩ,接地電阻≤4Ω,控制箱內接觸器觸點接觸面積≥80%。測試超載限制器(精度 ±5%)、激光防碰撞傳感器(檢測距離≤1.5m)及緊急停止按鈕(響應時間≤0.2 秒)。
二、操作過程標準化管控
起吊作業規范
試吊高度 10-20cm,停留 5 分鐘驗證制動可靠性,嚴禁超載(額定載荷 105% 時觸發保護)。起升過程中采用 “漸進式加速”,滿載速度≤15m/min,避免急啟急停(加速度≤0.2m/s2)。多機協同作業時,單機負荷≤80% 額定值,保持安全間距≥3m。
運行與定位要求
大車行走速度≤90m/min,距目標 0.5m 時切換微速(≤5m/min),軌道兩側設置 1.5m 高隔聲屏障減少側向噪聲。夜間作業需開啟全功率照明(照度≥300lx),暴雨后及時清理軌道排水溝(深度≥500mm)。
特殊環境應對
風速≥12m/s 時啟用防風錨定,≥20m/s 時停止作業并加固設備。鹽霧環境下,每周用高壓淡水沖洗結構件,重點清潔支腿根部與軌道連接處。
三、異常情況應急處置
故障響應機制
設備突發故障時,立即按下急停按鈕切斷動力,設置 10 米警戒區并報告維修人員。吊物懸停時,采用手動釋放制動裝置緩慢下降,嚴禁人員進入危險區域。
結構異常處理
主梁下撓超過跨度 1/700 或支腿垂直度偏差>1mm/1000mm 時,立即停機檢測焊縫裂紋,采用錨桿靜壓樁(單樁承載力≥200 噸)加固基礎。
電氣系統故障
電機過載時,檢查電源電壓偏差(≤5%)與接觸器觸點燒蝕情況,必要時更換同型號線圈(絕緣等級 F 級)。PLC 模塊故障需通過狀態指示燈定位,使用備用模塊替換并重新校準信號。
四、作業后維護與記錄
設備復位與清理
吊鉤升至離地面 2m 以上,軌道式龍門吊停放在軌道中部,啟動防風錨定裝置。清理鋼絲繩表面油污,檢查軌道壓板螺栓緊固狀態,填寫《設備運行日志》記錄載荷、故障及處理措施。
定期維護要求
每周對 28 個集中潤滑點注脂(NLGI 2 級鋰基脂),每月校驗限位開關動作精度(誤差≤±50mm),每年進行主梁磁粉探傷(靈敏度≤2.5A/m)。
該規程嚴格遵循 TSG 51-2023《起重機械安全技術規程》與 GB 6067.1-2010 標準,通過三級檢查機制(日常巡檢、月度專項、年度全檢)確保設備 MTBF≥8,000 小時,滿足港口、鐵路貨場等重載場景的全天候作業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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